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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州市简易注销
广州市企业简易注销流程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,旨在简化注销手续、缩短办理时间。以下是2024年最新版广州市简易注销操作指南(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及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规定):
✅ 一、适用对象
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简易注销:
1、未开业或无债权债务;
2、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偿完结;
3、全体投资人书面承诺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;
4、不属于下列情形:
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;
存在股权(投资权益)被冻结、出质或动产抵押等情形;
正在被立案调查、行政处罚未履行完毕;
司法机关限制办理注销登记;
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简易注销的情形。
注: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参照执行简易注销程序。
✅ 二、简易注销流程(线上办理为主)
1、登录系统
登录“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”或“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”
进入“企业注销一网通办”模块
2、填报信息
填写《简易注销公告申请表》
系统自动生成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,需全体股东/投资人签字盖章(电子签或上传扫描件)
3、公示公告
公示期为20日(自然日),期间任何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。
公示平台: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(广东)
4、提交注销申请
公示期满无异议,企业在线提交注销登记申请;
材料包括:
《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书》
《全体投资人承诺书》
营业执照正副本(如未遗失可免交)
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
5、审核与办结
市场监管部门一般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;
审核通过后,系统自动注销并生成《准予注销登记通知书》;
企业可自行下载打印或前往窗口领取纸质凭证。
✅ 三、注意事项
若公示期内有异议,系统将自动终止简易注销流程,企业需转为普通注销程序;
企业应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,虚假承诺将被列入失信名单并承担法律责任;
已取得税务清税证明的企业无需再单独提供(系统自动共享数据);
银行账户、社保、公积金等需另行注销,不包含在简易注销范围内。
✅ 四、咨询方式
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:http://scjgj.gz.gov.cn/
服务热线:12345 或 020-83227900(注册许可咨询)
各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指导
📌 温馨提示:
建议企业在启动简易注销前,先通过“粤商通”APP或“广州红盾网”查询自身是否满足简易注销条件,避免因不符合要求导致流程中断。
如涉及复杂债权债务、分支机构未注销等情况,请选择“一般注销程序”。
如有进一步问题(如外资企业、分公司、吊销后如何注销等),欢迎继续提问,我可为您提供针对性解答。
🕐 2025-11-21 00:07:4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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