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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海区出版物经营许可证
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出版物零售业务(如书店、报刊亭等),需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出版行政主管部门申请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》。具体到江门市江海区的办理流程如下:
一、法定依据
1、《出版管理条例》第三十五条
2、《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》第七条
3、广东省新闻出版局相关实施细则
二、申请条件
1、有确定的名称和经营范围
2、经营场所面积≥30平方米(个体工商户≥10平方米)
3、注册资金≥10万元(个体工商户≥3万元)
4、从业人员需通过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培训
5、建立出版物进销货清单留存制度
三、申报材料
1、《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》
2、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
3、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
4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
5、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证书
6、经营场所平面图(需标注面积)
四、办理流程
1、登录江门市江海区政务服务平台进行预审
2、携带纸质材料至江海区行政服务中心(金瓯路233号)新闻出版窗口提交
3、区委宣传部(新闻出版局)进行现场勘查
4、公示期5个工作日
5、审批通过后领取许可证
五、注意事项
1、审批时限为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
2、证照有效期为5年,需在届满前30日办理延续
3、禁止发行非法出版物(含未经批准的境外出版物)
4、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需提交年度核验材料
建议咨询电话:0750-3861003(江海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新闻出版股),最终以主管部门最新要求为准。
🕐 2025-11-26 12:25:2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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